日期:2025-07-14 15:21:14
近日,2025年度浙江文化艺术发展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。基金资助类别包括广播电视艺术类、舞台艺术类、视觉艺术类、文学类、电影类、主题出版类。本次申报工作围绕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,弘扬革命文化,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,重点资助具有鲜明浙江辨识度的优秀创作选题和项目。
申报条件:凡在浙江省注册的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(不含性质为机关法人的单位),浙江省户籍或取得浙江省居住证的中国公民;受聘、就读于浙江省内文化艺术机构、单位和高等院校且聘期、学籍一年以上的文化艺术工作者,并符合《浙江文化艺术发展基金项目资助和经费管理办法》及各专业门类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的,均可申请浙江文化艺术发展基金项目资助。其他自主创作、委约合作浙产项目,且项目荣誉权归属浙江的单位、机构和个人,经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并出具推荐意见后也可申报。项目申报主体须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、管理水平和文化艺术创作生产业绩,具备完成资助项目的各项能力和水平。
申报程序:本次申报工作统一采取线上方式进行,相关各方可登录“精品创作在线”系统操作。
项目申报:项目主体须严格编制项目预算,认真填写要素信息,如实提出资助申请,科学制定项目绩效,同时按要求上传所需附件(相关材料需提前做好版权保护,如添加水印等)。系统将自动生成《浙江文化艺术发展基金项目申报表》提交至所选组织单位审核。
组织推荐:各组织单位(省级有关宣传文化单位、在杭有关高校、各设区市党委宣传部)在收到系统传送的项目材料之后,须及时做好申报项目的资格审核和筛选工作,从中选出优质的项目向浙江文化艺术发展基金管理中心(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中心)推荐,其中文学类传播推广项目仅通过省作协推荐申报。
申报时间:申报系统将分两个阶段开放,第一阶段是2025年7月25日12时起开放创作生产类项目(不含剧本创作项目)的申报,第二阶段是2025年8月1日12时开放剧本创作项目、打磨提升项目、传播推广项目的申报。所有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24时,逾期不再受理。
本年度申报工作有哪些亮点和变化?
一、资助门类有拓展,资助链条有延伸
广播电视类增加微短剧、网络纪录片、网络综艺等门类的创作生产资助,新增电视剧、网络剧、电视动画片、网络动画片的剧本创作项目和电视剧(网络剧)的传播推广项目。
舞台艺术类新增大型舞台艺术作品的打磨提升和传播推广项目。
视觉艺术类增加壁画、综合画种、综合材料、艺术设计、陶瓷艺术、实验艺术、数字艺术与动画等新艺术类别的创作生产资助。
文学类新增长篇小说、长篇报告文学、长篇纪实文学及网络文学的传播推广项目。
电影类增加虚拟现实电影的创作生产资助,新增电影的传播推广项目。
鼓励不同艺术样式融合创新和新兴艺术门类、新大众文艺等领域的文艺精品创作。
二、重点门类资助标准有提升
为适应文艺领域新形势新变化,加大对浙江省文艺精品创作的扶持力度,影视类资助标准最高可达1000万元,虚拟现实电影资助标准最高可达500万元,视觉艺术类资助标准最高可达300万元,文学类资助标准最高可达30万元。同时保留对重大精品创作“一事一议”资助方式,可给予更大力度的资助。
三、申报主体范围有拓展
本次基金申报对申报主体的要求不再局限于省内单位或个人,而是扩展到全国所有有意向“写浙江、唱浙江、赞浙江”的申报主体配资公司100强,只要项目荣誉权归属浙江,均可申请浙江文化艺术发展基金项目资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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